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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已阅:2125  发布时间:2011-08-31 16:01:54  发布人:
各市(县)、区经信(发)委(局)、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人保局,相关协(学)会,有关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信部、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以及有关协会联合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现将《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消费[2011]6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个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1年8月1日至2日,每天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及咨询电话: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业管理处,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5号楼316室,联系人:吴保国,联系电话:81821677。
3.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仔细阅读“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填写说明”,认真填写《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简称《申报表》),准备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二套),同时将《申报表》制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业管理处,邮箱:wxwbg.ok @163.com,如有已经发表的具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二套(申报表及填写说明可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以及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的艺博网上下载,申报材料时要带好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和无锡市“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者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2)由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实物作品(简称申报作品)3件(套)。
(3)证明申报者设计和制作能力的影像资料(光盘)二份(要求申报者现场制作作品的录像资料,时间30分钟以上)。
(4)参评作品的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申报者按要求及时直接送达,审核结束后由申报者自行收回保管)。
(5)如发现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及参评作品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将该不良信息录入无锡市企业(个人)信用数据库;逾期未申报的,视作自愿放弃申报资格。
各市(县)、区经信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申报范围、申报资格,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和申报工作,确保我市“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推荐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
一、《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消费[2011]650号)
二、《无锡市“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办法》
三、无锡市“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者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无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消费 [2011]650号).doc

附件二:无锡市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办法.doc

附件三:无锡市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者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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